本人多年来一直为企业规划聘请明星代言人,归纳起来本人认为企业聘请明星代言人有以下五个方面需要注意: 第一个,品牌和产品要与要明星般配,如果你这个品牌想做的比较高贵,关之琳、巩俐就比较适合,你如果让关之琳去代言休闲类的品牌效果就大打折扣。好多厂家容易犯“只要明星的知名度高就有效果”的毛病。 第二个,定明星要看竞争对手,如果竞争对手请的明星都一般话,那你请一个比他们稍好一些的明星,你的竞争力就强很多,如果有竞争对手明星代言已经运作的很成功,明星请的也很上档次,那你的想办法走差异化道路,请一个与竞争对手不同类型又与自己的品牌相吻合的明星,绝不能请一个与竞争对手的代言人相同类型却又下一个档次的明星,否则你就等于在告诉你的消费者你不如他。 第三个,请明星要与投放成比例,像一线明星差不多都在两三百万,然后大明星是500万到800万的样子,巨星开价就是1000万以上,你花了这个钱请了明星之后,你投放的总量,就要跟他的比例要般配,否则你请了大明星就是浪费。 第四个,不要找好多中介公司去谈明星的价格,如果好多家中介都在为同一厂家与同一明星的经纪人谈,明星的经纪人知道厂家要请他经纪的明星了,自然会把价格抬上去。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只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中介,要求中介公司尽量为厂家争取低价,这样由于明星的经纪人不知道厂家是否一定要请他经纪的明星,而经验丰富的中介公司对明星的底价比较有数,往往能拿到好价格。 第五个,品行不稳定的明星最低的价格也一定不要请。
英文名:WRJOI 性别:男 生 日:10.20 星 座:天平 籍贯:香港 体 重:72KG 身高:178cm 专长:戏剧、司仪、唱歌、咏春、交际舞 语言:粤语、普通话、英语、潮语 学历:预科 简介: 从影以来拍摄多部影视作品,其中包括《胜者为王》、《天下无敌》、《中国教父-杜月笙》,《再见黄埔滩》等,深受世界各地华人欢迎。其中一部由中央电视台拍摄的《香港的故事》在国内获得大奖,此片叙述香港大时代作背景,由鸦片战争至1984年之小人物成长发续史,实为回归祖国之一大代表作。最近更以《我来自潮州》获得香港影视界最佳男主角、最励志奖及最佳电视剧金奖。他演活了香港商界名人之奋斗史,“郑琛”一角发挥得淋漓尽致,引起广大观众共鸣,表扬了中国人之团结、拼劲及爱国精神,主题曲是家传户晓,耳熟能详。 《胜战威龙》之后又再度掀起《胜者为王》“石志康”王者典范,气势不凡之浪潮,王者迷倒全国人民。 曾受正统训练: 1985 年 TVB艺员训练班 曾获奖项: 1998 年亚视台庆颁奖典礼之十大最受欢迎电视艺员 曾演出之综合节目: 1992 年众志成城为公益 曾演出之电影:天使行动 II 曾演出之剧集: 1991年 《触电情缘》 1991年 《胜者为王》 1991年 《豪门》 1991年 《香港奇案之八大毒枭》 1992年 《阿兰嫁阿瑞》 1992年 《一千零异夜之转世邪灵》 1992年 《胜者为王 II 之天下无敌》 1992年 《中国教父》 1993年 《江湖再见》 1994年 《爱在他乡》 (台湾) 1997年 《我来自潮州》 1998年 《我来自广州》 1999年 《海瑞斗严嵩》 2001年 《八号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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